3月18日,为加强诉源治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理念,杭州西湖区检察院和西湖区公安局经过初步协商,利用电子监管手环“云”管理机制,就非羁押人员审前监督管理达成共识,共同制定并发布《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对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
在司法实践中,使用强制措施一直存在着重逮捕、轻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问题,从而形成了逮捕率高、审前羁押率高和捕后轻刑率高的“三高”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司法成本,也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归社会。为了解决“三高”问题,《意见》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对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符合罪行较轻,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确有悔罪表现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采取不逮捕措施的非羁押诉讼案件程序。但是,为了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可以采用电子监管手环和定位软件等监管措施对非羁押人员进行审前监督管理。
电子监管手环可实现远程定位监控、人机分离报警、强拆报警、越界设置、越界报警、特殊场所接近报警、自动上传定位、实时查询、行动轨迹查询等多种功能。实现明确的区域活动限制管理功能,不仅可以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归日常生活,还可以保证其活动行为实时可控。即使有任何突发状态,也能立即做出反应,从而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